为进一步发挥对口涉及法律单位在“以案说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助推法治荆门建设。11月17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召开对口涉及法律单位“以案说法”座谈会。
市政协副主席刘德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市政协主席丁岱对“以案说法”工作相关要求,介绍了此次座谈会的工作目的和意义;集中观看了“以案说法”专题片(装修烂尾如何收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谁之责),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14家单位分别就如何结合自身所在系统开展“以案说法”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刘德舜指出,“以案说法”工作是指在行政和刑事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或结合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社会开展法制宣传。要提高“以案说法”的工作认识,各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加强“以案说法”工作的必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以案说法工作,努力把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常态,为依法治市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要把握“以案说法”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需要,以涉法热点和人民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大力宣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条文,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熟练“以案说法”的方法技巧,以百姓身边“小事”为切入点,详细收集掌握各类涉法素材,对应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形成“以案说法”案例脚本,组织精兵强将进行拍摄直播,及时开展“以案说法”宣传讲解工作。(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