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6日政协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根据《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省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委员视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的视察工作,是政协委员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委员通过视察,就湖北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或重点项目,进行认真分析论证,以视察报告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及有关方面参考,有利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通过委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是完善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方面。委员到地方和部门视察,与基层群众座谈,进行现场察看访问,有利于直接了解到中央和地方的方针政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界别、阶层、群体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将这些社情民意进行分析和归纳,并及时反映到决策部门,有利于为党政机关的决策提供重要的信息和依据。
通过委员视察开展民主监督,是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委员视察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一种主要形式。委员视察的整个过程都体现着民主监督的涵义。通过深入实际察看情况、与党政部门交换意见、直接提出建议批评、报送书面视察报告,有利于推动和督促地方和部门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准确把握定位,切实改进委员视察工作方式方法
委员视察是人民政协具有特色的传统工作,是履行政协职能的一项政治活动。委员视察工作是指省政协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中央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
认真选好课题。委员视察选题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择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党委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委员有条件深入研究的课题,选择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开展视察。视察选题要与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的议题相衔接,与省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相联系,与重点提案督办和重要专题调研相结合。省政协办公厅要在广泛征求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各参加单位、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视察选题的分析、论证和审定工作。
改进视察形式。参照全国政协的作法,省政协委员年度视察工作的组织,由省政协办公厅按照所确定的视察选题,打破地域和专门委员会界限,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邀请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组织安排与视察选题相关界别的委员参加,并具体交由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协办公厅相关处室承办;组团形式一般有常委视察团和委员视察团两种,也可以视情况组织对口视察和特邀视察。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协办公厅相关处室在具体承办的过程中,应建立委员参与视察活动的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委员的参与率,同时还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的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参加视察活动。
突出界别特点。人民政协是由各界别所组成的,各界别分别联系和代表着不同的阶层、团体和人民群众,最能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因此,省政协的委员视察工作应注意突出界别特点,从视察选题到计划安排、到组织实施、到成果转化的全过程,都要注意倾听各界别的意见和建议,在工作方法上要与《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发挥界别作用的暂行办法》相衔接,建立与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界别的协作沟通机制,使委员视察工作真正成为发挥界别作用的重要途径。
三、精心组织视察活动,注重视察成果转化
制定实施年度视察工作计划。在确定视察选题后,省政协办公厅要对组织委员年度视察的组团形式、组团数量、参加界别、承办单位和被视察地域等提出具体意见,作出计划安排,经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和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协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发全省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和政协。
精心组织视察活动。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协办公厅相关处室在组织安排视察活动时,要在协调联系、搜集材料、拟订提纲、安排日程等方面早谋划、早动手、早准备;视察团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走访座谈,认真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视察团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注重实效;视察团要在视察活动结束后,在委员 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与地方党委、政府、政协交换意见。
注重视察成果转化。视察成果凝聚了委员的劳动和心血,应对视察成果的形成和转化利用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视察报告是视察成果的重要形式。每次组团视察都要准确掌握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充分协商讨论、积极反映委员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视察报告的质量,形成和提出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根据每次视察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要,通过形成建议案、情况反映、会议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反映视察成果。要加强委员视察工作的宣传,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和视察成果。把委员视察所体现的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委员视察的实际效果,扩大委员视察的社会影响。
四、充分发挥委员在视察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政协委员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全省工作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视察活动。要尊重委员视察的权利,完善相应制度措施,为委员参加视察提供组织保证;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被视察单位的联系沟通,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要鼓励委员在视察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职责;要组织委员学习理论、把握政策、探索规律,不断提高履行视察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要体现在视察过程的各个环节。在制定视察计划阶段,委员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积极提出视察工作选题的建议;在视察工作准备阶段,要主动收集有关资料,提前进行相关研究;在参加视察活动期间,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座谈讨论;在视察结束之后,要认真整理视察材料,为撰写视察报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委员视察活动搞好服务
政协委员视察规格高、影响大,代表着人民政协形象,体现着人民政协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十分必要。每次视察一般由省政协领导带队。省政协办公厅要加强对委员视察活动的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和审查视察工作方案,积极促进视察成果的转化和反馈,全面掌握年度委员视察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研究委员视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委员视察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要进一步加强视察组织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委员视察工作机构,为经常的、有序的开展委员视察活动提供组织保证;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视察组织服务工作队伍,为委员视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保障;要进一步加强视察组织服务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委员视察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可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