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根据市财政以及采购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采购业务制定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一、目的以及依据
为规范单位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堵塞采购漏洞,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各类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以及采购方式
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一切采购业务,采购方式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三、岗位设置以及职责
单位政府采购设置政府采购专员,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联络、数据统计、以及相关协调工作;采购预算专员,负责政府采购指标的申报与核实;采购合同专员等岗位,负责采购合同相关条款的审核。设置询价小组,负责采购业务询价、议价;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业务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项目结算小组,负责采购业务结算。
四、采购预算编制与审核
由各委(室)提出采购需求,经各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机关行政接待科审核,行政接待科根据机关经费预算、资产配置等情况提出修改意见,而后报机关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后申报年度采购预算。追加(核减)采购预算,按上述流程进行。
五、采购业务流程
1、复印纸、电脑等属于商城可直接购买的货物,由相关委(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由行政接待科申报采购计划,推送商城平台后直接选定供应商购买。
2、档案整理、书籍编撰等服务类采购项目,单位采取线下分散采购的模式进行采购。具体流程后为: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单位成立询价小组,分别与商家进行议价协商,询价结果报机关党组集体会议研究后,确定具体商家实施且不得随意调整。
3、印刷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相关委(室)提出申请并执行事前审批程序后,由行政接待科申报采购计划,并推送网上商城,经商家报价后,确定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采购完成后由履约验收小组进行核实签字,确认无误后由结算小组进行账务结算。
六、履约验收管理
履约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内容对商家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进行验收,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一律不得签字,待验收合格后交结算小组进行账务结算。
七、相互制约管理
为规范机关政府采购,单位针对不同的项目设定询价小组、履约验收小组以及结算小组,具体人员根据项目性质分类设置,人员以及其职能互不交叉。对于重要业务,政府采购各小组人员定期轮岗,且由3人共同办理业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经办人员相互监督,各小组相互制约,各自对所负责的业务负责。
八、重要业务管理
对于单位重要业务,根据《机关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3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由询价小组汇报相关情况后,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个人决策或者私自签订合同。
本办法针对单位当前的政府采购业务制定,后期随政府采购业务政策的调整逐步修订完善。
政协荆门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