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
我市户外广告存在一些问题: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制作档次低,设计、制作、材料、照明以及综合运用等方面良莠不齐,技术含量偏低;制作不规范;多部门管理,职权不明。建议:实施严格科学管理;对城市范围内按不同功能定位,划分户外广告的严禁区、严控区、一般控制区、集中展示区,并在不同区域内规定相应的设置原则;依法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和设置加强管理;对我市现有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治理整顿,该整改的要整改,该拆除的要拆除。
相关举措
今年9月,我市对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亭棚展开了综合整治行动,行动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市容环卫局负责组织并具体落实,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被列为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牌、亭棚包括: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影响市容市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影响绿化植物生长或遮挡绿化景观效果;遮挡交通信号设施,妨碍交通安全;占用城市道路、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设置不当;影响建(构)筑形象和设计风格;空置、陈旧、破损、制作质量低劣、显亮功能不全等。根据整治标准和要求,对于需要修复、更新、亮化或拆除的户外广告牌、亭棚,负责整治行动的部门已告知业主、产权单位或广告公司,限期予以整改或拆除;对违规设置或已到设置期限的,予以强行拆除。
市民感受
王小姐:金虾路原来有一批先进人物的广告牌,很多都破损了,很影响城市形象,如果当事人看到心里也会不舒服。现在都被拆除了,这很好。不过,我觉得城市里多一些这样的广告还是不错的,宣传先进嘛!就像原来海慧路上的那些名师头像,这就是“典型引路”。
刘先生:我觉得今年一个比较显著的变化就是多了很多电子显示屏。天鹅广场有个电子屏,是监测城市环境的,很好,但我觉得还可以充分利用,让它不至于太单调。广场南侧那个大屏,经常放电影,带给我们很多快乐。
陈先生:城区一些电子显示屏设置得不合理,晃眼睛。如果影响到司机的安全驾驶,就危险了。
李先生:原来,街上很多店面招牌都“撑”出店门好远,与周围建筑、招牌比起来不协调,现在这种现象有很大的好转。不过还是有很多临街店面的招牌,大大小小,花花绿绿,不好看,造成了视觉污染。
邓先生:有一次,我们一行三人从武汉回荆门,在麻城下高速后不久,看到一块非常大的广告牌,广告布破了,在迎风招展。一个外地朋友笑着说:荆门该不会也这样破破烂烂吧?让我很无语。户外广告也代表着城市的形象,要加强整治与管理。
记者探访
昨日,记者来到东宝廉政广场,看到西侧有个广告牌已损坏;王小姐所指的金虾路上“先进人物”的广告牌确已被拆除。
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市政府办10月29日已出台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亭棚设置管理,从10月12日起,将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亭棚设置统一纳入市场运营管理,具体范围为东至二广高速公路荆门及荆门北出入口向东一公里处,西至605所、襄化路口向西一公里处,南至荆宜高速荆门出入口向南一公里处,北至207国道原高店收费站向北一公里处区域内;东宝区政府(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掇刀区政府(掇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停止城区范围内一切户外广告、亭棚的设置审批,一律按《荆门市城区户外广告运营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进入市场运营。原已审批的户外广告、亭棚由原审批单位登记造册后上报市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统一归口管理。